关于迎接省住建厅开展扬尘专项检查暨省整治办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

2015-10-29 10:30:19 苏兴建设

泰建工〔2015〕130号

各市(区)建管局、医药高新区住建局,各在建工程参建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全市建筑施工扬尘管控长效管理,实现年度扬尘控制目标,持续推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成功创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根据省住建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检查的通知》(苏建质〔2015〕521号)和市整治办《关于报送省整治办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泰城市整治办〔2015〕18号)文件的要求,各市(区)要持续保持建筑施工扬尘管控高压态势,对扬尘控制存在突出问题的项目重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迎接省住建厅扬尘专项检查

省住建厅于11月9日至11月12日,对全省在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进行扬尘控制专项检查(与第四季度安全专项检查同时进行),省辖市及所辖一个县(市)检查项目总计不少于8个。

各市(区)要对照《专项整治—扬尘控制检查用表》,督促参建单位全面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参建各方落实施工扬尘防治主体责任、施工现场围挡封闭、出入口道路硬化、车辆冲洗、裸土覆盖、粉尘作业控制和建筑垃圾清运等。

本次检查评分采用百分制(具体见附表),60分以下为不合格。届时,省住建厅将对检查中存在突出问题和不合格的项目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我局将对省住建厅通报的项目挂牌督办,并在年终考核中对被通报的市(区)进行扣分。

二、整改落实省整治办反馈问题

10月19日-10月21日,省整治办专家组对泰州市创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工作进行了调研。在扬尘检查方面,调研组专家反馈建筑工地存在围挡缺失、道路未硬质化、带泥行驶严重、市政工程围挡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省专家组反馈问题指出,海陵区城市购物广场附近、阳光国宾一号存在问题比较突出,工地封闭围挡不规范,工地场内道路未实施硬化,进出车辆未冲洗,带泥上路。姜堰区人民南路施工围挡不规范,扬尘严重。

海陵区和姜堰区要根据市整治办细化的任务分解表落实整改,于11月8日前将整理落实情况与书面形式报送市建工局。

11月份,泰州市将迎接“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考核,各市(区)要按照建设工地标准对市区建设工地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工地责令立即整改,并明确应对措施,做好省级考核准备,确保不失分。市局将于11月中旬组织抽查并通报结果。

附件:1.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检查的通知

 2.关于报送省整治办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通知

                         泰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