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后工程复工前安全检查的通知

2016-02-17 15:16:08 苏兴建设

各市(区)建管局、高新区住建局、各驻泰施工单位:

    为切实加强节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全省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良好开局,现将春节后复工前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节后安全生产工作
    各市(区)建筑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春节后复工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察,落实领导责任,建立严格的复工安全检查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施工措施,防范事故发生。一、施工项目部成立项目部节后复工检查小组,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组成,负责对本项目的节后安全检查工作;二、各施工企业要成立企业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小组,企业检查小组要由企业分管安全的领导担任组长,对企业下属所有要求复工的项目部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三、项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对施工企业检查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明确是否同意复工的意见。检查合格后向建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经建筑主管部门现场复查合格后,方可组织复工。

    二、节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1、切实做好复工前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针对施工人员春节过后人心松散,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及转岗的工人比较多的特点,项目部要组织全部从业人员认真组织一次节后安全教育,对新进场人员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宣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作业规程规定,强调复工后安全注意事项,并重点培训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坚决杜绝恢复生产过程中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2、认真开展复工前的安全检查。复工前,要对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有重点的安全检查,检查内容为: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施工用电、大型机械、施工现场消防、大跨度钢结构、脚手架、卸料平台、从业人员居住、饮食卫生安全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企业要跟踪督促项目部整改到位。复查小组检查完毕后要填写《建筑工程春节后安全检查复工审批表》,并做出能否复工的结论。

    三、节后安全生产督查要求

    各市(区)建筑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工作的督查,对未经安全检查或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施工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擅自复工的施工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对复工安全检查符合要求的项目,汇总上报至市建工局,由建工局统一组织督查,督查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建筑工程春节后安全检查复工审批表

 

 

泰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