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印发《泰州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履职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6-02-24 15:31:22
苏兴建设
各市(区)建工(管)局,医药高新区住建局:
《泰州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履职保证金实施办法》自2015年试实施,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奖励力度、保持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作用。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和要求,对该实施办法进行了适当修订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泰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局
2016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