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设局(委),泰州市建工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现将《2016年全省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安排好今年的建筑市场监管工作。附件:2016年全省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要点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05-23 苏兴建设
苏建科〔2016〕195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绿色建筑暨建筑节能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各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根据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要求,现将2016年全省建筑节能暨绿色建筑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详见附件),并通知如下:一、对照任务狠抓落实。各市应根据本通知确定的分解任务,制定本地区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方案,按市区、辖县(市)进一步分解细化,明确相关部门责任,采取有
2016-05-13 苏兴建设
5月3日,江苏建筑业协会公布2016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成果评审结果的决定,我公司西子御园三期31#、32#楼项目QC小组发布的“降低外窗洞口周边渗水率质量控制”课题、金龙岛项目QC小组发布的“提高EPS装饰柱及线条施工一次合格率”课题,荣获2016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优秀QC小组优秀奖。
2016-05-05 苏兴建设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已于3月31日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跨县(
2016-05-05 苏兴建设
苏建价〔2016〕154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各省辖市建设局(建委),省各有关厅(局),各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我省建筑业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范围。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
2016-04-29 苏兴建设
2016年4月28日上午,我公司召开”营改增”会议,公司主要负责人、各分公司负责人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主要由屠德荣财务总监对参会人员详细讲解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通过实际案例说明了“营改增”实施前后建筑企业依法纳税的不同之处,运用PPT工具针对建筑行业在“
2016-04-29 苏兴建设